安徽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
4月21日,记者从安徽省农委获悉,为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和挪用问题,安徽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以制度建设、机制创新、资金监管和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业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大对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力度,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使用高效的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机制。
随着农业项目资金投入的逐年大幅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任务越来越重。从总体上看,安徽省农业项目实施、资金运行状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项目资金效益的发挥。安徽省农委副主任刘永春介绍说,开展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年活动,是为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中央和省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提高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安徽省将采取七项措施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
规范制度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发布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相互配套、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加大制度落实和执行力度,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
规范项目预算管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调整和优化项目支出结构,编制部门项目预算,推行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制度。
规范项目立项程序。市县申请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和农业建设项目,实行标准文本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制度。并实行项目公示制、专家评审制,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随意申报行为,确保农业项目资金立项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建立项目支出进度责任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联合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尽可能早启动早实施。
规范资金支出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控管理,实行专人核算和专账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杜绝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监督关口前移,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跟踪资金使用过程。
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建立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工程预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组织项目自验、初验,报请项目验收,加快固定资产移交。
规范绩效评价。对市县执行各项财政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按规定、程序、用途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安全、有效等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