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发改委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青海新闻网讯 海南州发改委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始终把解放思想的成果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在全面掌握了解全州建设项目的总体情况,找准查实我州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思考,深入开展研讨,抓好成果转化,制定出台了《海南州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海南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11个配套文件,对全州建设项目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作出具体规定,建立了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明确监督管理的项目及资金范围增强项目管理的针对性
明确规定对包括农业(农、林、牧、渔)、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文教、卫生、体育、旅游、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等的基础设施项目和以科技进步、高新技术、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为主的产业发展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它进行监督管理。对国家、省、州、县财政安排的各项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政府融资安排的建设资金;由投资公司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各类借贷资金;非政府援助的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和落实建设项目责任制
一是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项目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内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专业技术要求。二是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按照项目所属关系,实行地区行政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负责制度。三是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法人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规范项目前期程序,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一是高度重视项目的前期规划工作。严格按照区域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编制项目规划,并广泛听取和征求项目单位、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受益区农牧民群众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论证,使规划更完整、更科学、更切合实际。二是严把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关。明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达到相应的工作深度。三是实行建设项目咨询评估制度。未经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和专家评估论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不予审批。重大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要经过评估论证。工程咨询机构对出具的评估论证意见承担责任。四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严格招投标制度,强化施工管理
一是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对建设项目按规定需要注入资本金的,必须按期足额注入资本金,资本金不到位的,不准招标。二是凡招标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其中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入海南地区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交易,并接受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三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公平竞争、择优选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必须按规定上报审批。四是强化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严格审查招投标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建设单位招标资格管理和对评标人员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机制
一是实行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全州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政府行业部门管理,建设项目原则上由行业部门负责实施。二是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规范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明确质量要求。三是建立完善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安全使用。四是建立项目公示制度。五是严格实行“双合同”管理制度。未签订廉政合同的建设项目,不准开工建设。六是建立“两场联动”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工程项目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到中标单位与签订合同一致。七是严格竣工验收制度。未经竣工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八是建立项目后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部门、项目使用单位以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益群众代表等对项目建设进行后评价。
加强监督,建立项目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建立项目稽查制度。州政府成立海南州建设项目稽查机构。每年采取专项稽查和不定期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州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要依法查处。二是建立职能部门监督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设计概算的审查核定,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中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对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对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和工程款的审核、拨付、管理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依法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负责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依法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察部门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督。三是建立多种形式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和群团组织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全州建设项目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对违规建设项目、劣质工程和违法违纪的单位和责任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未按规定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按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实行招投标或招投标违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违法转包、分包项目,建设资金未按计划落实到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反“双合同制”规定,擅自变更设计、随意改变工程规模和标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等15项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严肃处理。